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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生产方式创新视角下我国海洋牧场的概念应用与优化路径

  2024-08-05    19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海洋牧场作为一种新型的渔业生产方式,已成为我国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发展方向,然而实际发展过程中被质疑存在概念应用宽泛化和低质化扩张的问题。论文首先以破解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困境为导向,阐明了海洋牧场应具备的生产模式基本要素,以及相对传统养殖和捕捞的创新特征与差别优势。以此为基础,从渔业生产方式创新的视角揭示了我国当前海洋牧场概念应用的实际,从建设标准的制定到示范区的创建,当前海洋牧场与传统养殖和捕捞确实无明确界限,生产模式未能有效凸显应有的创新特征。最后,从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管护能力、现实需求、效益观念、科技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深入解析了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从统一和完善海洋牧场建设标准、健全配套的支撑保障体系两个维度探讨了解决该问题的优化路径。研究成果可为促进我国渔业生产方式实质性创新和引领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

  • 关键词:
  • 优化路径
  • 创新特征
  • 概念应用
  • 海洋牧场
  • 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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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海洋渔业一直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水产食品,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优质蛋白摄食需求[1-2]。近50年以来,随着海洋渔业资源衰退、海域生态环境恶化、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等问题日趋严重,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等传统渔业模式已难以适应我国社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海洋牧场成为我国海洋渔业新一轮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发展方向[3-4]。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当前我国已进入海洋牧场的快速发展阶段,建设成效已初步显现[5-6]。然而,在海洋牧场建设过程中也暴露出较多的问题,不少地区被质疑海洋牧场的概念内涵不清,概念应用宽泛,出现了盲目扩张和低质化发展的倾向[7-10]。本文以破解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困境为导向,对海洋牧场的生产模式及相对传统养殖和捕捞的创新特征与差别优势进行阐释。从渔业生产方式创新的视角,对我国当前海洋牧场概念应用的实际进行揭示,进而解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探索其解决路径,以期为促进我国渔业生产方式实质性创新和引领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


1、海洋牧场的生产模式及创新特征


1.1 发展理念与生产模式

捕捞和养殖是全球海洋渔业的传统生产方式。海洋捕捞业出现最早,是一种利用捕捞工具直接在海洋中获取渔业资源的“猎捕型”生产方式。捕捞提供的海产品是以天然饵料为食且经过充分运动和自由生长的野生物种,但产量受限于海洋经济生物资源的现存量和补充能力。随着人类影响和控制海域能力的增强,海水养殖业兴起并迅速发展,全球海洋渔业进入了一个历史转折期。海水养殖通过运用工程设施集中发展某些可人工育苗且经济价值较高的水产资源,是一种“圈养型”渔业生产方式。养殖提供的海产品生长周期较短,单位面积产量较高,但品质受困于人为投入物质(投饵、施肥、用药)和有限的生息空间。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规模的增加,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困境日益凸显。一方面,过度捕捞导致天然渔业资源日益枯竭;另一方面,人为投入物质不规范、养殖密度不合理等造成了海产品的食用安全风险和生态环境恶化。为破解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困境,一种新型的渔业生产方式——海洋牧场的理念被提出来。

海洋牧场(marine ranching)理念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和日本[9]。美国最早提出了建设海洋牧场的计划,通过人工鱼礁建设实现渔业资源增殖。日本于1971年正式提出海洋牧场一词,随后对海洋牧场概念进行了数十年的探索,强调海洋牧场是“在人为管理下维护和利用海洋资源”的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11-12]。韩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实施海洋牧场计划,并通过法律将海洋牧场定义为:在一定海域综合设置水产资源养护的设施,人工繁殖和采捕水产资源的场所[13]。我国学者在同一时期甚至更早已经对海洋牧场的理念作出了原创性贡献[9]。曾呈奎等[14-15]提出的“海洋农牧化”理念包括了农业化和牧业化:农业化即“耕海”,指人工栽培种植藻类和耐盐经济植物,使用笼具、网箱等在有限固定空间内进行海洋动物人工养殖;牧业化即“牧渔”,是指把人工繁殖苗种释放到自然海域,让其自由索饵、生长,最后作为自然资源的一部分进行合理捕捞。至今,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海洋牧场的认识还在不断深化,尚未形成统一定义。我国专家学者基于海洋牧业理念,吸收了日本、韩国等国外学者的思想,逐步明确了海洋牧场的概念和内涵。我国的海洋牧场是海洋牧业生产实践的产物,旨在解决传统渔业生产方式存在的渔业资源衰退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是一种增殖养护渔业资源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5-10,16]。

要解决渔业资源衰退问题,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仅对天然种群进行保护是不够的,通过人工放流增加种群数量是必要的。要解决生态环境恶化问题,需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就得摒弃人为投入物质、利用有限固定空间等不健康的生产方式,充分依靠海域的自然生产力。同时,为提升海域的自然生产力,保证放流苗种的成活率和回捕率,还需通过人工修复措施营造一个能够提升天然饵料水平、适合生物生长和繁殖、能够吸引生物聚集和定居的生境。为保证生态安全和避免生态失衡,还需通过高精度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牧场区域的生物资源及环境状况,以采取基于生态系统的综合管理行动[17]。由此,海洋牧场的生产模式应为:基于生态系统原理,在特定海域通过人工修复措施营造一个适合海洋生物生长与定居的生境,并进行生物放流,放流生物依靠天然饵料自然生长并形成人工渔场,同时依靠一整套系统化的监测评估体系实现对人工渔场的科学管控[7,9]。

综上,海洋牧场本质上应是一种以破解传统渔业生产方式困境为导向的新型渔业生产方式,持续产出绿色海产品是其根本目的,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是其内在要求,人工放流苗种、依靠自然生产力、人工修复自然海域、基于生态系统的从育苗到回捕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为其生产模式基本要素,如图1所示。

图1 海洋牧场的生产模式及相对传统养殖和捕捞的创新特征与差别优势

1.2 创新特征与差别优势

海洋牧场生产模式的创新特征在于,既结合了捕捞和养殖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势(依靠天然饵料和人工放流苗种),又通过现代工程技术(生境修复和监测评估管理)解决了捕捞和养殖的缺陷;既能持续产出高数量、好品质的海产品,又能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如图1所示。

采用现代工程技术,通过生境修复提升海域自然生产力并吸引生物定居,依靠系统化的监测评估体系实现对生物资源及环境的科学管控,是海洋牧场相对传统捕捞和养殖的最明显区别。与采捕天然种群的捕捞业不同,海洋牧场的“放牧”生物应是经过驯化后行为可控的人工繁育苗种。与人为投入物质和利用有限固定空间的养殖业不同,海洋牧场的“放牧”生物是在自然空间依靠天然饵料自然生长,能够充分发挥海洋碳汇功能[18]。

生产模式的差别促成了海洋牧场的产品优势和生态优势。从产品产出看,海洋牧场的“放牧”生物由于采用人工苗种且生境饵料丰富,因而产出数量明显高于捕捞;“放牧”生物由于以天然饵料为食且经过了充分的运动,因而产出品质明显高于养殖。从生态功能看,相对捕捞和养殖,海洋牧场不仅仅向人类供给了渔业资源,同时还改善了海域生态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均为海洋牧场采用的技术手段之一。增殖放流用于增加种群数量,人工鱼礁与海藻场、海草床、牡蛎礁等均用于生境修复。深远海布局是养殖业的一种改进措施,休渔禁渔制度是一种降低捕捞强度的保护措施,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渔业资源衰退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固有缺陷。


2、我国海洋牧场概念应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建设标准

我国海洋牧场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地方自发性试点建设(1970—2000年)、农业农村部主导推进(2000—2014年)、国家加速推进(2015年至今)三个阶段。经过30多年的发展,沿海地区从北到南已建设了一系列以投放人工鱼礁、移植种植海草和海藻、底播海珍品、增殖放流鱼虾等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牧场。为指导我国海洋牧场建设,农业农村部于2017年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海洋牧场分类》[19],又于2021年发布了指南类国家标准《海洋牧场建设技术指南》[20],从国家层面对海洋牧场的概念和分类予以界定。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海洋牧场是一种增殖养护渔业资源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按功能和目的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三种类型,如表1所示。其中,养护型是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或珍稀濒危物种为主要目的,生态效益更为明显,属于公益性质;增殖型是以增殖渔业资源和产出渔获物为主要目的,休闲型是在渔业资源增殖的基础上开展休闲垂钓和渔业观光,经济效益更为明显,属于经营性质。《海洋牧场建设技术指南》还规定了海洋牧场的建设措施包括增殖放流、生境营造和设施装备,其中生境营造包含人工鱼礁、海草床、海藻场、牡蛎礁和珊瑚礁等,设施装备包括增殖放流驯化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和海上平台等[20]。国家和行业标准与我国专家学者关于海洋牧场的概念与内涵的共识是一致的。

表1 我国海洋牧场建设标准的对比

山东作为国家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试点,于2017年发布了推荐性地方标准《海洋牧场建设规范》[21]。该标准将海洋牧场定义为利用现代工程技术而形成的人工渔场,按生产方式分为投礁型、游钓型、底播型、装备型、田园型,构建的设施单元包括人工鱼礁、筏式设施、深水网箱、大型工船、监测系统等,如表1所示。山东省地方标准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一是在功能和目的上强化了资源增殖的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相对弱化;二是对海洋牧场的定义较为宽泛,除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外,还明确将筏架、网箱、工船等养殖设施纳入了范畴。根据该标准,在配备了监测系统、多功能平台等配套设施的条件下,筏架、网箱等传统养殖可升级为海洋牧场。建设标准的差异,说明目前农业农村部和地方政府关于海洋牧场的概念应用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农业农村部的目的在于实现新型的渔业生产方式,而山东省考虑的则是升级改造现有的养殖方式。

2.2 示范区创建

2.2.1 整体发展态势

为引领和推动我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2015年农业农村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同时山东等地也开始创建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典型示范作用,是我国海洋牧场的建设标杆。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至2022年底,全国已公布了八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示范区总数量为169个,总面积达2 582平方千米,如图2所示。各示范区的规模差异较大,面积介于0.5~497.3平方千米。示范区按性质和类型可分为公益性的养护型和经营性的增殖及休闲型。其中,养护型数量较少(占比23.1%),但面积较大(占比59.2%),单个面积均值达39.2平方千米;增殖及休闲型数量较多(占比76.9%),但面积较小(占比40.8%),单个面积均值仅8.1平方千米。过去8年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年度数量增长较为稳定(约21.1个/年),但增殖及休闲型的数量占比逐年上升(60.0%~93.8%),养护型占比逐年下降(40.0%~6.3%);年度面积增长起伏较大(75.5~743.6平方千米),但两种类型的总体面积占比却无明显变化(基本维持在4︰6左右)。总体上,我国海洋牧场示范区处于一种增殖及休闲型日趋小型化、养护型日趋大型化的发展态势。

2.2.2 区域发展特征

我国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表现出较强的南北分化特征。北方海洋牧场建设主要在辽宁、河北和山东开展,以增殖及休闲型(经营性)为主,数量多,面积小。南方海洋牧场建设主要在浙江、广东和广西开展,以养护型(公益性)为主,数量少,面积大。

北方以山东最具典型性,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数量最多,占全国的39.6%,但面积仅占18.5%,单个面积均值仅约7.1平方千米,全部为增殖及休闲型。山东的海洋牧场均立足于渔业资源增殖,投资主体为中小型企业,建设规模较小,一般选址在离岸相对较近的传统养殖水域,与养殖区混合布局。这些海洋牧场主要通过人工鱼礁进行生境营造,投放的苗种以海参等运动能力较弱的底播类海珍品为主,并依托海上平台适当开展游钓、观光等休闲渔业。值得注意的是,除人工鱼礁外,大部分海洋牧场里还设置有网箱和筏架等养殖设施,甚至作为海洋牧场的主体,形成一种由投饵类动物(鱼类等)、滤食性贝类(牡蛎等)、大型海藻(海带等)和沉积食性动物(海参等)等不同营养级生物组成的综合养殖模式[22-23]。该类海洋牧场的渔业资源增殖效果较为明显,经济效益显著。

南方以广东最具典型性,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数量仅占全国的8.9%,但面积占48.4%,单个面积均值达83.4平方千米,全部为养护型。广东的海洋牧场均立足于传统渔场的生态修复,由政府主导建设,建设规模较大,一般选址在水深较深的传统渔场区域[24]。这些海洋牧场主要通过人工鱼礁进行生境修复,并放流本地经济品种或珍稀濒危物种,以补充和恢复海域生物资源,最终惠及周边渔民。该类海洋牧场充分发挥了生态修复功能,改善了近海传统渔场的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图2 2015—2022年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情况统计

2.3 存在问题

2.3.1 增殖型海洋牧场

以山东为典型代表的增殖型(经营性)海洋牧场将筏架、网箱、工船等装备型养殖均纳入了海洋牧场范畴,推行以增殖渔业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模式。这类牧场一般是在传统养殖区基础上通过投放人工鱼礁改造而成,或者直接将单一的底播养殖、筏式养殖、网箱养殖、工船养殖认定为海洋牧场[6-7,10],导致民众普遍认为“海洋牧场”仅是传统养殖的一个新型称谓。例如,发生“扇贝事件”的大连獐子岛海洋牧场本质上就是传统的底播虾夷扇贝养殖[25],山东的“田园式海洋牧场”实际上仍是传统的筏式养殖,全球首艘10万吨级“移动的海洋牧场”——“国信1号”实质上是离岸大型工船养殖。由于这些筏架、网箱、工船等养殖方式仍需要人工投放饵料等物质,养殖生物仍被禁锢在有限的生息空间,因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残饵及排泄物的环境污染问题,海产品在营养和食品安全方面提升不明显,无法凸显优于传统养殖的特质。这类海洋牧场仅是传统养殖的一种改版或升级版,即使完全朝着生态化养殖的方向发展,也无法突破养殖生产的固有缺陷。

2.3.2 养护型海洋牧场

以广东为典型代表的养护型(公益性)海洋牧场由当地政府进行生境修复和放流渔业生物,能够充分发挥海洋牧场的生态修复功能,恢复渔业资源并惠及当地渔民。但是,这类牧场往往缺乏科学的管控,相对先放流后捕捞的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改进并不明显。例如:人工鱼礁基本上以石块、小型构件、废旧渔船等简易礁体为主,增殖放流大都一投了之,缺少必要的监测评估与后续管理;已建礁区缺乏必要的维护,对于破坏礁体、无序生产等严重影响海洋牧场实施效果的行为不能有效监管和处置;受限于政府财力,难以深入推广[24,26]。由此导致,海洋牧场的长期效益得不到完全发挥,政府大量投入而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综上所述,从建设标准的制定到示范区的创建,当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海洋牧场的发展理念与生产模式差异明显,确实存在概念应用宽泛化和低质化扩张的问题。该问题的实质是现有海洋牧场与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缺乏明显界限,仅是在传统养殖和捕捞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改良,未能有效凸显应有的生产模式创新特征,生产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革新。


3、我国海洋牧场建设的优化路径


3.1 现有问题解析

海洋牧场是由政府、企业、渔民、科研院所等相关方共同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当前海洋牧场概念应用宽泛化和低质化扩张是一个涉及多方的综合性问题,问题的根源可主要归结为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管护能力、现实需求、效益观念、科技水平六方面因素。

(1)建设标准尚未完全统一。

山东为代表的地方标准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关于海洋牧场的功能目的和建设措施不一致,将筏架、网箱、工船等装备型养殖纳入海洋牧场范畴,是导致增殖型海洋牧场与传统养殖混淆不清的直接原因。加之,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仅对海洋牧场的目的、选址、措施和规模进行了原则性要求,未阐明海洋牧场与传统养殖的界限,未明确能否在海洋牧场内设置养殖设施。为享受国家政策红利,众多养殖企业纷纷申报创建海洋牧场示范区,依据创建标准采取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对养殖区进行改造,但却基本保留了原有的养殖设施,遂形成一种海洋牧场与养殖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2)管理制度存在缺失。

养护型海洋牧场由政府出资建设,由当地渔民受益,其目标和计划是考虑公共利益的。但以渔民为代表的相关利益方往往更看重个人短期利益,当海洋牧场的目标和计划与其利益发生冲突时,相关利益者会通过各种方式寻找管理疏漏以回避政府的约束[27],以致产生过度捕捞等损害海洋牧场的无序行为。当前我国关于海洋牧场的法律法规尚存在缺失,政府部门及相关利益方在海洋牧场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尚未合理划分,因而对于此类损害甚至破坏海洋牧场的行为无从监管和处置。

(3)管理维护能力薄弱。

海洋牧场的管理维护任务重、难度大,增殖及休闲型海洋牧场由创建企业自行管理和维护,而养护型海洋牧场的管理维护职能大部分是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承担。相较创建企业,渔业主管部门对海洋牧场的管理维护能力更为薄弱。一方面,渔业主管部门的管理队伍人手少,技术装备不足,缺乏对海洋牧场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能力,难以采取合理的综合管理行动以保持海洋牧场生态系统的健康;另一方面,渔业主管部门无法利用牧场资源进行适度的休闲渔业等开发利用,也无法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政府财力有限,管理维护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不足。

(4)养殖升级改造需求迫切。

山东作为全国开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综合试点,其海洋牧场生产模式实质上是一种“立体生态养殖”和“深远海养殖”,是适应其现实状况而实践探索出来的新型养殖方式[22]。山东近岸海域已遍布养殖,适合新建海洋牧场的选址较少,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对现有大规模养殖进行升级改造更符合山东的实际需求。为适应改变现有养殖模式的迫切需求,故借助海洋牧场的政策东风,不断推动养殖模式由传统向生态化、由粗放向精细化、由近岸向深远海发展,也扩展了海洋牧场概念的应用范畴。

(5)重经济轻生态的观念根深蒂固。

增殖型海洋牧场的投资主体一般为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往往以短期利益为主要目标,以较高经济回报和较低投资风险为主要动力。然而,依靠天然饵料的自然生产力无法满足这些企业对渔业资源增殖的需求,较高的投入和较低的经济效益严重制约着其改善海域生态环境的主动性。为实现短期利益,这些企业在享受了国家政策红利的同时,依然采用网箱、筏架等传统养殖方式进行渔业资源增殖,导致海洋牧场改善海域生态环境的作用被大大削弱,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不强。

(6)科技支撑能力滞后于发展需求。

海洋牧场建设依赖生境修复、增殖放流、生物控制、监测评估等技术体系,但目前相关基础研究却较为薄弱,许多关键技术仍存在不足,尚无法有效支撑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牧场建设[7]。例如,经生境修复的海域自然生产力提升不足,不能满足渔业资源的产量需求;缺乏有效的生物控制技术,只能选择贝类、海参等运动能力较弱的放流物种,对于鱼类等运动能力较强的物种则不得不继续采用网箱等养殖设施;监测和效果评估技术可靠性不足,无法为海洋牧场的综合管理行动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等。

3.2 优化路径探析

针对以上原因,解决当前海洋牧场概念应用问题的本质要求,是厘清海洋牧场与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界限,凸显生产模式的创新特征,以促进渔业生产方式的实质性创新。实现该目标的直接路径是统一和完善海洋牧场建设标准,同时还需健全配套的支撑保障体系,保障建设标准能够切实落地施行,详见图3。

图3 我国海洋牧场概念应用优化路径

(1)统一和完善海洋牧场建设标准。

当前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已经依据我国专家学者的共识给出了海洋牧场的定义与分类、建设原则和措施等指导意见,各沿海地区应统一参照实施和完善地方标准,进一步明确海洋牧场的本质特征及与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区别。首先,应强调改善海域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明确人工放流苗种、依靠自然生产力、人工修复自然海域、基于生态系统的从育苗到回捕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生产模式基本要素,凸显海洋牧场的创新特征;其次,应禁止采用人工投入物质、有限固定空间的生产方式,杜绝以海洋牧场之名行海水养殖之实;最后,需强化建成后的监测评估管理要求,确保海洋牧场的生态效益能够长期发挥。此外,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海洋牧场的本质与特征应是一致的,区别仅在于建设方和受益方的不同,养护型海洋牧场不应混同于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生态修复工程。

(2)健全管理机制与增强管理效能。

我国应对现有的海洋牧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调整,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体系,涵盖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确定海洋牧场的建设步骤和实施环节,明确政府部门和相关利益者在牧场建设和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为提升海洋牧场的管理效能,必须消减相关方的利益分歧,由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与代表个人利益的企业和渔民共同参与到海洋牧场建设事业中。参考韩国的以渔民为导向的渔业自我管理制度[28-29],公益性海洋牧场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完成建设后再将其交给当地渔民利用和管理。当地渔民组织成团体,在当地政府的认可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自我监管,既能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又可减轻地方政府的管理压力,从而维护当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生态标签体系。

水产养殖是保障世界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据农业农村部统计,当前全球养殖水产品中60%来自我国,我国的水产品80%来自养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海洋牧场完全取代养殖业是不现实的,而应该依据其产品特点确定其市场定位。在由养殖提供大量中低端产品、捕捞提供少量高端产品的当前水产市场境况下,海洋牧场的产品特点决定了其市场定位应是提供数量相对较大的中高端产品。为彰显产品优势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对海洋牧场产品进行生态认证是必要的。建立一套生态标签体系并作为权威认证,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30-31],传达牧场产品的生态品质及与养殖产品的差异,提升消费者支付意愿和获得市场溢价[32-34],从而可提高牧场企业和渔民的经济效益,进而增强其改善海域生态环境的主动性,促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切实践行。

(4)推进关键技术研发。

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是以基础研究为源头的,推进海洋牧场关键技术的研发,就必须从加强生态学、工程学等相关基础研究开始[16]。作为充分依靠自然生产力的渔业生态系统,海洋牧场的选址和布局设计应以渔业资源承载力研究为前提[35]。放流生物类型和数量的确定需以资源关键种和重要饵料生物的补充机制研究为依据。人工鱼礁、海藻场、海草床等人工生境的设计需以资源关键种与环境因子、人为干扰因素的响应机制研究为依据。放流生物的控制需以资源关键种的行为特征研究为基础[5,36]。此外,还需不断提升视频观测、声学探测等监控技术并结合人工智能技术[37],为海洋牧场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


4、结论


(1)海洋牧场作为我国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的重要发展方向,本质上应是一种以破解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困境为导向的新型渔业生产方式,持续产出绿色海产品是其根本目的,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是其内在要求,人工放流苗种、依靠自然生产力、人工修复自然海域、基于生态系统的从育苗到回捕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为其生产模式基本要素。海洋牧场既结合了捕捞和养殖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势,又能通过现代工程技术解决捕捞和养殖的固有缺陷。

(2)从渔业生产方式创新的视角,当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海洋牧场的发展理念和生产模式差异明显,确实存在概念应用宽泛化和低质化扩张的问题。从建设标准的制定到示范区的创建,现有海洋牧场与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缺乏明显界限,仅是在传统养殖和捕捞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改良,未能有效凸显应有的生产模式创新特征,生产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革新。

(3)当前问题的根源在于海洋牧场建设标准尚未完全统一、管理制度存在缺失、管理维护能力薄弱、养殖升级改造需求迫切、重经济轻生态观念根深蒂固、科技支撑能力滞后于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解决当前问题的本质要求,是厘清海洋牧场与传统渔业生产方式的界限,凸显海洋牧场的生产模式创新特征。为此,应当统一和完善海洋牧场建设标准,同时采取健全管理机制与增强管理效能、建立生态标签体系、推进关键技术研发等配套措施以支撑保障建设标准切实落地施行。

本文研究成果可为促进我国渔业生产方式实质性创新和引领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生产方式是由社会条件和技术条件共同决定的,海洋牧场完全成为一种新型的渔业生产方式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将会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只要坚持创新发展,准确识变、科学应变,我国海洋牧场必将能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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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曾淦宁,叶婷.“共同管理”模式:我国海洋渔业管理的发展趋势[J].中国渔业经济,2009,27(5):53-59.


基金资助:自然资源部课题“海洋牧场用海管理政策研究”(SY1212002);


文章来源:刘伟峰,张朝晖,邢文秀,等.渔业生产方式创新视角下我国海洋牧场的概念应用与优化路径[J].生态经济,2024,40(08):13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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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

期刊名称:农业经济问题

期刊人气:4029

期刊详情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出版地方:北京

专业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0-6389

国内刊号:11-1323/F

邮发代号:2-140

创刊时间:1980年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见刊时间:一年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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