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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视域下我国高校院系治理创新研究

  2024-10-30    89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以治理创新为手段推进院系治理现代化,是我国大学治理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制度变迁理论对于阐释治理创新的实现机制和策略选择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可通过降低理论阈值和分析维度使其更加适配于院系治理创新研究;其中,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是实现制度变迁的主要途径。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黏性不足与路径依赖是院系治理创新中可能出现制度失灵和制度陷阱的主要原因。促进制度移植与制度创新的有机融合、建立健全高校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保障院系治理基本制度有序迭代的容错机制,构成了以制度变迁方式推进院系治理创新的行动框架。

  • 关键词:
  • 制度创新
  • 制度变迁理论
  • 制度移植
  • 治理现代化
  • 院系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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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治理是大学治理的基石,其治理何以实现现代化,是中国大学治理能否实现现代化的关键[1]。随着大学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和高校治理重心的逐渐下移,院系作为支撑和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战略的功能主体与实施主体,其自身的治理现代化问题已成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重要课题[2]。由于治理的一切活动都是依照制度展开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因此制度是治理的支柱[3]。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日趋成熟定型的背景下,从理论阐释和行动策略的双重视角探讨如何通过制度变迁推进高校院系治理创新(以下简称“院系治理创新”),进而实现院系治理现代化就显得尤为必要。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从多个维度剖析了制度发展演进的一般规律和机制,可为基于制度变迁的院系治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4]。


一、制度变迁理论与院系治理创新的适配性辨析


院系治理创新既是大学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自下而上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途径。所谓治理创新是指治理变革的主导者为提升治理效能,通过鼓励多元主体合作与参与,在不断下放、让渡和分享权力的过程中寻求更适宜的发展方式和矛盾调节路径的过程[5]。随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院系治理中的基本制度建设滞后和基层治理困局逐渐显现,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进程;迫切要求院系治理改革的主导者和变革者,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入手推动院系治理创新,重构院系治理体系,重塑治理秩序,把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优势转化为大学治理效能。院系治理创新就是院系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治理变革的主导者、变革者和参与者)对于院系治理的内涵意蕴(性质、目的、意义等)、制度安排、文化建构等有新的认识、阐释以及付诸行动的过程。探究这些新的认识、阐释和行动如何生成、转化与发展,需要借助于全新的理论和方法、形成新的阐释与分析框架[6],并借由这一框架对院系治理创新面临的困境及其超越路径进行检视,进而转化为推动和实现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行动。

高校院系的多重属性决定了院系治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困难也是复杂多元的。在院系治理创新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中,基本制度的模糊不清与相对缺失是其主要矛盾,尤其体现在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问题上[7]。制度变迁理论对于科学阐释基于制度的院系治理创新的实现机制和策略选择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在诺斯看来,“制度变迁在边际上可能是一系列规则、非正式约束、实施的形式及有效性变迁的结果”[8],是通过对既有制度的否定、扬弃以及对外生制度的转化、变更,进而产生新制度的动态演化过程,是收益更高的制度对收益较低制度的替代[9]。制度变迁理论通常包含对于制度变迁的主体(即谁发动制度变迁)、动力(即为何要进行制度变迁)、方式(即如何实现制度变迁)以及效能评价(即制度变迁效果怎样)的分析讨论;其中,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作为制度变迁理论中极为重要的概念,整合了制度变迁主体、动力、方式、评价等制度变迁理论涉及的核心元素,具有理论和实践二重属性,是理解和实现制度变迁的主要途径。

作为制度变迁的主要途径,制度移植是现代制度建构的重要方法。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制度移植,指的是相对先进成熟的制度从一个领域或环境向另一个领域或环境的推广、传播和内化的过程,或是从占据制度优势的一方向弱势一方的输出、转移并与被植入方的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制度移植的意义在于加速制度变迁进程,降低制度变迁成本。从被植入方的角度来看,制度移植的发生方式包括主动移植和被动移植两类。有效的制度移植一般包括“吸收”和“转化”两个阶段。在制度“吸收”阶段,被植入方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关键主体,如具有管辖权的制度采纳者、治理变革主导者等,通过与外部制度的全面接触和深度体验,系统学习和掌握制度原创者的先进制度。在制度“转化”阶段,被植入方的利益相关者围绕制度本身进行适应性调整,由此奠定移植制度的合法性基础。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院系领导体制机制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高等教育制度在大学基层组织中的制度承接,是长期发展、演化和多方博弈的历史产物,自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国家制度、高等教育制度这些相对高校院系治理而言的外部制度在向高校院系层面投射和传递的过程中,其制度效果的呈现理所当然地要接受院系制度环境、治理体系和文化传统“兼容性”的考验,院系治理创新中的制度移植问题便应运而生。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能使治理变革的主导者获取最大利益的对于现存制度的变革,其中既包括正式制度的创新变革,也包括非正式制度的创新变革[10]。院系治理改革的复杂性和创新性,意味着改革本身就是对于事关院系治理根本制度的变革与创新。由于学界较少涉及高校院系层面的制度研究,加上我国高校在其大学章程中对于事关院系治理的体制机制问题大都轻描淡写,因此造成了现行院系治理遵循的制度依据主要源自其他领域相对“碎片化”的规章制度、过往制度和惯习的遗留、师生中的旧有观念以及院系领导者们“习以为常”的自我认知等。由于高校院系层面的基础性制度相对缺失、模糊,也就谈不上体系化的院系制度创新,因此导致在院系治理改革进程中极易出现非理性和随意化的现象[11]。在纷繁复杂的院系治理过程中,建立健全以院系领导体制机制为骨架的院系基本制度体系是“因”,完善院系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治理现代化是“果”,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抓住建立健全院系领导体制机制这个“纲”,才能起到“纲举目张”的功效[12]。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治理创新是对模糊认识的澄清、对旧有制度的扬弃、对环境秩序的改善重塑以及对新型制度、体制机制的完善健全。院系治理创新是一场必须为之的制度变迁,这恰恰与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观点高度契合;由此可见,将制度变迁理论作为审视以制度为中心的院系治理创新的理论依规和研究工具是恰当适配的[13]。当然,由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对象多为宏观尺度上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制度,因此在大学治理场景下应用该理论,有必要通过降低理论阈值和分析维度,使之更加适用于基于制度变迁的院系治理创新研究。例如,本研究用“外部制度”概念替代经典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外生制度”或“外来制度”概念,使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尺度从跨国界、跨领域、跨部门降维至高等教育单一领域之内,从而将研究涉及的制度移植、制度创新目标性和基础性制度聚焦于宏观层面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和中观层面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在微观层面解析和探讨基于制度变迁的院系治理创新理论与现实问题,提供了一个制度分析框架。


二、以制度变迁推进院系治理创新面临的困境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尤其在制度移植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制度失灵”或“制度移植陷阱”(也称为“制度陷阱”)的问题,对制度变迁的进程与成效产生消极影响。如果被移植的外部制度不能与被植入方的制度环境、治理体系、文化传统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相吻合,制度在移植过程中就会出现“形变”,进而增加制度成本,减弱制度效能,引发制度失灵。当被植入方因制度移植而出现严重的“水土不服”并产生“排异反应”时,被引入的外部制度成为与“改革问题相联系的无效却稳定的制度和行为准则”[14],表现出很强的负外部性(因一项制度无效而引入新的制度弥补,如此循环往复使问题随着制度的积累而不断堆积,导致制度漏洞百出、缺乏效率),从而引发 “制度陷阱”的形成[15]。

1.制度失灵与制度陷阱成因的学理辨析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制度失灵”甚至“制度陷阱”情况的发生,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其中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制度黏性不足与路径依赖问题。所谓制度黏性指的是制度变迁中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在本土秩序中附着、适应和发挥效用的程度,即新制度在旧制度上落地、融合(可理解为“附着黏性”)及其产生影响的能力与效果(可理解为“效用黏性”)。制度黏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治理变革主导者的能力素养、策略选择、战略定力、胸怀视野以及制度变迁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等。在制度变迁中,治理变革主导者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正式制度本身上,对于正式制度赖以生存起效的非正式制度却因为制度成本问题而被有意或无意地忽视掉,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制度的附着黏性。既有研究认为,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是在组织形成、发展及其成员在长期交往中于无意识间形成的、被组织内部广泛认可的行为规范,包括价值信念、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是组织成员之间合意、共信、共行的产物[16]。以制度移植为例,一般而言,非正式制度会随着正式制度或多或少地“被移植”到新的环境中。如果被移植的非正式制度与原制度环境差异较大,新的非正式制度就极易与既有非正式制度相冲突,当这种冲突不可调和时,新的非正式制度就可能被排斥甚至被束之高阁;由于非正式制度形成起效所需的时间跨度(这也被视为制度成本的一部分)远高于正式制度,如此一来,新制度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与所需的非正式制度匹配,即便得到了治理变革主导者的大力支持,新制度也难以发挥效能,制度失灵也就出现了[17]。为了避免制度失灵问题的发生,治理变革主导者会考虑通过追加制定补救性制度继续推动制度变迁进程,这又增加了不断叠加的制度陷入制度陷阱的隐患。

路径依赖是导致制度失灵进而出现制度陷阱的另一个因素。路径依赖一说源自物理学的相关概念,是指一种事物的存续状态和未来走向受制于历史、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致使其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并形成“锁定”,无论好坏都对这种路径产生不可逆转的依赖,并在自我强化中形成惯性和惰性[18]。诺斯最早提出并系统分析了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现象。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一方面源于既有正式制度强制约束下的连续性积累效应以及非正式制度的衍生效应和溢出效应,这种效应通常是连续的、缓慢的、渐进的、内生的。以高校院系领导制度为例,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高校“系一级实行系主任负责制”,其后历经了近四十年的发展演进,使以院长(系主任)为代表的行政主体在高校院系治理中占据优势地位,并在制度运行过程中累积了大量的非正式制度(如在部分高校中存在的远超经济活动范畴的院长“一支笔”现象、天然认为院长和学术负责人是“合二为一”的基层认知、院系内部盛行的人情社会传统等)。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相继出台多项制度(规定)要求提升基层党组织在院系治理中的权重,但行政力量在院系治理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从理性经济人的视角来看,治理变革主导者基于自身“成本-收益”的考虑,通常会利用其权威和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千方百计地强化有利于自身的制度的效力,促使制度变迁始终按照其希冀的方向持续下去并不断地自我强化。当上层的治理变革主导者(如学校党委)同基层的治理变革主导者(如院长、系主任)在变革目标上产生价值差异时,基层治理变革主导者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将受到“有限理性”的制约,或对制度变迁的过程和结果产生消极影响。例如,大学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要求充分发挥院系学术权力的作用,这与长期以来院系行政力量的相对泛化甚至压制学术权力的局面存在现实矛盾,因而或多或少会受到行政主体的抵制,成为院系有效治理长期未能消解的困境。实际上,绝对意义上的路径依赖本身并无良莠之分,从积极的角度上看正向的制度依赖可以降低变迁成本,反之,也可能因为方向和路径选择问题带来消极影响而增加成本;其实,最大的隐患在于长期的路径依赖会使身在基层的治理变革者和参与者丧失活力与自主性,而对于路径依赖的趋利避害、负效应的有效规制,其关键还是在于治理变革主导者对于制度变迁全局的掌控以及对制度变迁进程的设计。

为了在制度变迁中尽量避免制度失灵和制度陷阱,作为制度变迁的行动起点,学界不主张将“制度移植”机械地理解为对制度本身的“复制-粘贴”,而是强调外部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通过与本土环境之间的不断交往、调适与试错以增强制度黏性,并通过改革和创新在历史延续性与路径突破性之间寻求平衡守正创新;因为“没有任何成功的案例是将外部制度以原生形态一成不变地照搬过来”[19]。在诺斯看来,以制度移植方式推动制度变迁的核心是制度本身的内核和精神而不是外在的形式,制度移植只是制度变迁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必须在创新的基础上对制度本身进行适应性调整和系统化再造[20]。

2.院系治理创新中的制度黏性与路径依赖

以制度变迁方式推进院系治理创新是中国大学治理改革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涉及制度与文化、体制与机制、模式与路径等多个层面。这就决定了其所面临的问题、遭遇的困境必然是多方面的,而这些问题和困境又同院系治理在大学治理体系中的地位相互映衬。尽管院系治理在我国大学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攀升,但其长期居于大学治理底部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末端的现实,意味着推进院系治理现代化必须面对如何处理治理创新与制度化的大学治理体系之间的关系问题。制度化的大学治理体系,指的是“大学人”在治理实践中通过与制度的深度互动,不断改革完善制度设计与供给,从而提高治理能力与水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有治理体系的主观建构,也有制度本身的演进与完善[21]。由于制度具有强大的合法性根基与文化认知土壤,制度化的大学治理体系构成了院系治理创新不可回避的视域与约束,因此协调处理院系治理创新与制度化的大学治理体系之间的关系,构成了贯穿院系治理现代化整体进程、全部领域的主线逻辑。作为一套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被证明是“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好制度,其中,根本制度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本制度包括学术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等,重要制度包括决策议事规则、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招生管理、合作办学、后勤管理等事关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22]。遵循院系治理现代化的主线逻辑,协调处理院系治理创新与制度化的大学治理体系之间的关系,可以具象化表征为科学把握制度变迁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院系治理实践和创新中的关系问题。

经过70多年的探索,我国高等教育创造性地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定型。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却相形见绌,基本制度的模糊不清与相对缺失已成为制约院系治理现代化的最大瓶颈,也由此构成了院系制度变迁和治理创新的诉求、发端与动机。按照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和基本做法,在移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础上开展制度创新,是建立健全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的应然选择。由于对制度变迁理论重要性及其规律性认识的不足,在面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过程中,“只移植不创新”或“不移植只创新”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院系治理创新中的制度失灵甚至制度陷阱的现象。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高校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到了院系层面。虽然对于这些探索和尝试,应予以充分尊重,但是对照体系完备且经受实践检验了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言,这种平铺直叙式的制度移植已经在院系治理中表现出了“排异反应”般的适应性障碍问题。“复制-粘贴”式的移植方式又使其制度黏性相对较弱,这种简单化的移植行为在某些方面产生了消极影响。例如,在院系治理过程中就出现了党委的治理权威、治理能力和手段工具不足(表现为“有责无权”),党政权责不明、权力边界不清,院系主要权力的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不顺畅、制度体系不完备,基层学术权力式微、院系民主权利不彰等问题。显然,相关方面在制度设计和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备性和创造性上存在差距,毕竟院系的治理场景、资源禀赋、制度供给、历史传统等无法与学校层面同日而语,且院系的组织文化也明显有别于学校层面,这些都对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样,如果新创设的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只提“共责”不讲“分工”,或者只讲“分工”不讲“合作”,这种缺乏对于制度创新情境和沿革充分考量的做法,既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也违背治理精神的发扬,更与我国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必须涵盖“议事-决策-执行”一体化职能的制度设计要求相去甚远。

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理应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高校二级单位中的有效承接与合理转化,二者在指导思想、价值导向、基本原则、根本任务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实体性规约、具象化运作等方面存在差异,应在维护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整体性框架和至高权威基础上,给予院系治理创新以更多更大的空间和自主性。以制度变迁方式推进院系治理创新,既要确保新创设制度与高校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一致性、延续性、连贯性和整体性,又要充分考虑院系治理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异质性。在以制度变迁方式推进院系治理创新过程中,旧有制度的黏性(如系主任负责制)以及多年形成的路径依赖加剧了院系内部相对有限权力和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并由此增加了治理创新的阻力和成本。院系治理创新很容易成为对院系旧有领导制度、传统治理逻辑和模式的“微创整形”,而非根植于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治理现代化理念的结构性、系统性、整体性、可持续的治理体系完善与治理能力提升,有“换汤不换药”之嫌,例如,院系治理中的“人治”色彩浓厚、党组织功能“悬浮”、学术权力羸弱以及以院长为代表的行政力量在院系治理中“一家独大”等问题长期存在。由此可见,院系治理创新中的旧有制度惯性遗留(制度黏性)与非理性博弈(如纠结于院长和书记谁是“一把手”以及“谁说了算”)叠加所形成的路径依赖及其锁定效应,会使身处高校基层的变革主导者更倾向于选择那些固有的、更可靠的、更加便捷的以及低风险的行动方案,而新的或更优化的制度将不再具有被主动尝试和选择的机会[23],制约了大学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与成效。


三、以制度变迁推进院系治理创新的行动框架


1.促进制度移植与制度创新的有机融合

就制度变迁理论的实践逻辑而言,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是实现制度变迁的主要途径。现有研究更倾向于从制度移植或者制度创新单一视角探讨制度变迁问题,似乎有意忽略二者间的内在联系;事实上,二者同为制度变迁中的演进阶段且相互叠加、彼此渗透,并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替代的零和关系。如果以系统的观点观察制度变迁,会发现制度变迁的整个进程类似于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各点位的阶段性差异随着制度变迁进程的加快、效益的提升而日益淡化。受此启发,选择何种方式和策略推动制度变迁,应重点考察所要移植制度与被移植方的亲缘度以及制度创新的强度(如究竟是制度的再造还是“从0到1”的创造),由此作为制度变迁路径的选择依据。以制度移植为例,如果所移植制度属于跨组织的“异体移植”(如移植国外制度、移植分属不同领域的制度等),那么,按照经典的制度变迁理论在做好充分论证和准备基础上,依次有序推进各项制度移植和改革工作相对较为稳妥;如果所移植制度属于“自体移植”(如将那些在试点领域或地区取得成功的制度推广至国内更大的范围),那么,通过促进制度移植与制度创新的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在制度移植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制度创新,实现“在创新中移植”和“在移植中创新”的高度协同,既能加快制度变迁进程,也能降低制度变迁成本,有利于更好兼顾增强制度黏性与规制路径依赖。

当然,实现制度移植与制度创新的有机融合,关键在于以本土情境为制度变迁的出发点,不仅要学习、借鉴所要移植制度的形态和构架,更重要的是在因地制宜的实践和持续不断的创新中将制度原创者的精神实质和制度的“精髓”加以内化。为此,既需要治理变革主导者通过顶层设计对制度变迁的方式和路径加以引导和约束,也需要变革者和参与者基于价值认同的高质量执行。分析我国高校院系治理改革的历史进程和经验会发现,我国院系层面的制度变迁兼有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的二重特征,但仍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为主[24]。这意味着基于制度变迁的院系治理创新存在对于源自顶层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传统。为了持久有效地维持路径依赖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不仅要对院系治理结构调整和治理体系优化的目标与方向进行规划并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还要为未来的变革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保持高校基层组织的创新活力。

2.建立健全高校院系领导制度及其体制机制

作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对外衔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内落实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要求、依法依规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核心”在于明确了党委在高校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发挥了校长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协调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党政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其中的“精髓”既是面向院系开展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的逻辑向度所在,也是院系制度创新的基础和养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包括院系在内整个大学组织共同遵守的领导制度;对于院系而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内生性的外部制度而非外生或外来制度,属于典型的“自体异位移植”。尽管党和国家没有在相关制度文件中对于高校院系的领导制度予以明确界定,但其基本样态和运行机制已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渐清晰,并正在得到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和认可。依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表述逻辑,本研究认为,我国高校院系的领导制度可以简要归纳为“高校院系党政共同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即院系党委和行政负责人共同承担领导职责(即书记院长都是院系的“一把手”),院系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等是该制度的主要运行载体和机制。在政策法规层面,2021年版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提出“健全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的要求,事实上界定了院系党政关系,并对党政共同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给予初步确认。在院系治理的本土情境中,“党政联席会”居于院系治理的中心地带,是健全院系领导体制机制的重点环节[25]。针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运行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制度运行机制,围绕健全和规范会议议题的提出、调研、讨论、决策、落实、反馈等全链条流程,强化党政联席会议的制度性和规范性,提升党政联席会议的执行力和权威性。为进一步提高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效能,不仅要对上会决策的议题作出明确结论,还要对相关决策的责任人、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决策执行的跟踪反馈机制,做好党政联席会议重要、重大决策事项高质量执行的“后半篇文章”,以此提升院系治理效能。

3.探索建立保障院系治理基本制度有序迭代的容错机制

如何在制度变迁中有效规制路径依赖并做到“先手”和“主动”,关键在于通过建立制度迭代的容错机制,科学把握事关院系治理的核心制度迭代的形态特征和内在要求。迭代一词源起于数学领域,是指为了逼近既定目标而进行的一种重复反馈过程的活动,每一次过程重复就是一次迭代。基于此,院系治理创新中的制度迭代,是指以融合推进制度移植和制度创新的渐进方式完善高校院系层面的制度安排,进而实现对院系层面传统的模糊化制度安排的澄清和更迭。这就意味着院系治理创新中的制度迭代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演进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院系治理创新绝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实际上,我国院系治理在长期发展演进中形成了大量以非正式制度为主要形态的基础性制度。一方面需要结合院系治理改革目标和院系治理所处客观环境,对现行院系治理中的合理成分加以甄别和固化,如较为清晰的校院二级治理结构、相对扁平化的治理层级、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师生的优势、基层治理变革主导者同相关参与者之间较高的接触频次等。这些有利于治理创新且能够提升治理效能的方法举措传统应予以保留,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使其成为新一轮制度迭代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那些旨在“一蹴而就”或是“一刀切”式的推进院系治理改革的想法与行为,如不考虑院系工作实际直接克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或者未充分考量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要求不加调整地继续沿用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或者不考虑院系承接能力强行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等做法,不但会增加制度变迁的成本,而且有违制度迭代的客观规律,宜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同样,之所以需要建立制度迭代的容错机制,是因为制度迭代中出现徘徊和反复是难以避免的,在试错中修正是迭代的基本样态,唯有在持续创新和改革中推进制度变迁方为正解。尽管我国院系治理中的制度变迁主要以强制性变迁驱动为主,但随着大学治理思维从“校办院”到“院办校”的重大调整以及协商共治理念的渐入人心,发端自高校基层的诱致性变迁正在成为院系治理创新和制度变迁的主要驱动力。为此,建立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并举的有利于制度迭代的体制机制,为来自院系的制度变迁主体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氛围、减除变革者的后顾之忧,不仅可以激发源自基层的创新活力实现为基层改革创新赋能,也有利于加快制度迭代进程、降低制度变迁成本,形成推进院系治理创新上下联动的多元驱动格局。


参考文献:

[1]汤建.我国大学院系治理现代化:学理认识、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J].高校教育管理,2019(3):44-50.

[2]张德祥,李洋帆.二级学院治理:大学治理的重要课题[J].中国高教研究,2017(3):6-11.

[3]李忠杰.全面把握制度与治理的辩证关系[N].经济日报,2019-11-20(4).

[4]包水梅.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演变机制研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J].复旦教育论坛,2018(4):80-86.

[5]臧雷振,张一凡.治理创新模式甄别与治理评估体系重构[J].东南学术,2019(1):32-39.

[6]田晓伟,彭小桂.基于实证分析的学校治理创新路径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21(4):22-27.

[7]谢峰,宋彩萍.高校院系治理改革的理念、困境与突破——“中国高校院系设置与治理改革”学术研讨会述评[J].复旦教育论坛,2017(4):76-79.

[8]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1.

[9]李欣,刘海峰.加拿大历史上统一招生考试的兴废及启示——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5(3):39-47.

[10]文魁,徐则荣.制度创新理论的生成与发展[J].当代经济研究,2013(7):52-56.

[11]肖磊,刘志军.教育改革中的制度创新:理论阐释与行动框架[J].高等教育研究,2020(11):42-50.

[12]李迎生.时代变迁、制度创新与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1(4):107-113.

[13]戴粦利,蒋达勇.高教领域综合改革的“内外”之辨——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J].高教探索,2017(11):5-9.

[14]顾天安.制度变迁与制度陷阱:对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深层次分析[J].学术交流,2014(7):145-150.

[15]陈婉玲,胡莹莹.我国PPP模式的功能异化、根源与解决方案[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0(3):111-123.

[16]胡珺,宋献中,王红建.非正式制度、家乡认同与企业环境治理[J].管理世界,2017(3):76-94+187-188.

[17]齐睿,成金华.制度移植的非均态效果:对立法听证、价格听证和征地听证的比较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51-57.

[18]廖辉.基于路径演化的大学组织结构变革[J].中国高教研究,2014(3):22-26.

[19]崔乃文.制度移植的困境与超越——中国研究型大学通识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J].高等教育研究,2019(7):82-90.

[20]蔡潇彬.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J].东南学术,2016(1):120-127.

[21]李立国,王梦然.制度与人:大学治理的建构与演进[J].中国高教研究,2021(9):10-17.

[22]邓传淮.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20(2):6-8.

[23]赵渊.我国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路径依赖及其破解[J].中国高教研究,2019(6):27-32.

[24]南国君,卫婷婷.新时代高校二级学院治理体系改革困境及路径重构[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0(5):41-46.

[25]王夫寿,胡仁东.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权力边界与行动准则[J].高校教育管理,2018(6):51-56.


基金资助: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大学治理中的权力外部性及其规制策略研究”(编号:L21BED004);


文章来源:常亮,杨春薇.制度变迁视域下我国高校院系治理创新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24,42(11):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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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教研究

期刊名称:黑龙江高教研究

期刊人气:4384

期刊详情

主管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主办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教学会

出版地方:黑龙江

专业分类:教育

国际刊号:1003-2614

国内刊号:23-1074/G

邮发代号:14-301

创刊时间:1982年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见刊时间:10-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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