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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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者:管理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了“十四五”第一批9个科学部78个重大项目指南并予以发布。请申请人按重大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注意事项、项目指南等详见基金委官网: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561.htm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1年9月3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相关学院于9月7日16时前完成项目形式审查。
一、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和课题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重大项目。
6.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重大项目申请报送日期为2021年9月6日至10日16时。项目申请采取无纸化申请。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2.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2021年9月10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3.如依托单位在2021年度未上传过《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应从信息系统中下载《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4.依托单位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清单提交后,自然科学基金委方可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附件:
1. 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2. 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3. 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4. 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5.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6. 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7. 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8. 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9. 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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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抚州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科技强市战略目标任务落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和支持创新活动的作用,助力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为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我局决定编制实施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7-15“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面向我国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针对后摩尔时代芯片发展中最本质的算力瓶颈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启动了“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旨在通过新材料、新原理、新结构、新器件和新架构的创新研究,突破芯片算力瓶颈,提升我国芯片研究水平。
2021-10-18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立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及评审、立项流程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2021-07-21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1-07-19为组织实施好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支持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国科区办〔2020〕24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7-16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承德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体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承德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资助类别。本次受理申报项目主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二、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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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本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1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2021-09-15400-06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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