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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市回族婚姻民俗的功能探究

  2020-06-13    2346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回族民俗生活深受伊斯兰教法及汉文化的碰撞和影响,对我国回族的生活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回族婚姻在回族民俗生活中是最具民族特色的一部分,具有独特的社会功能。本文将分析青海城市回族婚俗所具有的正面功能和负面价值,既肯定文化传承、民族认同等正能量,又对包办婚姻、男尊女卑等负面因素提出改进之法,同时针对其功能进行反思,发扬积极一面,摒弃负面内容。

  • 关键词:
  • 伊斯兰教法
  • 保护良俗
  • 双向功能
  • 摒弃陋习
  • 民族学
  • 汉文化
  • 青海回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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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婚姻习俗,对了解和认识历史和社会有着重要作用”1,可见婚俗在社会发展和民族生活中的巨大作用。青海回族婚俗,在很大程度上受伊斯兰教信仰文化的影响,与此同时吸收了汉文化元素。这种回族婚俗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不仅仅是积极的,还有一定的消极功能,下面仅就青海回族婚俗来分析它的双向功能。


一、青海城市回族婚俗的功能定位


回族婚俗在伊斯兰文化的影响下逐渐成熟,并影响至今。在青海城市的回族婚姻仪式中尽显其独有的仪式和过程,也充分体现了汉文化元素的融入。

(一)回族婚俗的产生

唐朝时期随着国家的繁荣昌盛,我国与西方的交流贸易日益密切,大食人来华贸易的同时推动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伊斯兰教始终遵从《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和引领,移居来华的大食人为适应并融入中国的生活,将《古兰经》和《圣训》翻译成汉文,加强了人们对其的认识和了解。伊斯兰教教法中对宗教信仰、思想意识、行为规范、伦理禁忌等都有详细的说明规定,这对回族的思想、心理、精神和行为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不仅如此,移居来华的回族先民为适应中国传统文化,在传播伊斯兰教的同时吸收了许多汉文化,二者交流融合逐渐形成回族特有的民风民俗,另一方面实现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本土化。

回族婚俗是回族生活习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充分展现了回族生活方式及习惯特点。因为它不但依循《古兰经》中对婚姻的规定和禁忌,同时还吸纳了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回族婚俗是经过伊斯兰文化和中华文化的作用和浸染而形成的。

(二)青海城市回族婚俗的内容

青海城市回族婚俗深受伊斯兰教教法和中华传统婚姻文化的影响,形成了青海回族人民特有的婚姻传统。青海城市回族结婚持续的时间较长,一般在一周左右,十分注重礼节,所有的婚礼程序缺一不可。以前双方婚姻当事人没有自主选择权,基本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在结婚前夕两个人都未曾见过面。媒人在其中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之后各项事宜都由媒人向两家传话交流。在正式结婚前要先举行订婚仪式,其流程如下:放问包2、放茶包3、送彩礼(即下聘礼)、定日子和综婚4。正式结婚时第一天要有阿訇为新人念“尼卡哈”5、第二天宴请宾客、第三天拆篷6、第四天回门、第五天要新娘子进厨房,这样青海回族的婚礼算是告一段落,之后就会有男女双方的亲友宴请新人认亲戚。这些仪式与中国古代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有很多相似之处。

正是因为有了伊斯兰教的传入才产生了这种独特的回族婚俗文化,伊斯兰文化不仅对回族婚姻有着持续且深远的影响,还在不断调整回族群众的婚姻习惯。青海城市回族的生活各方面融入了汉文化,婚姻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从订婚到举办婚礼无一处不在体现。两种文化的融合使得青海城市回族的婚俗产生了其独特的功能。


二、青海城市回族婚俗的功能


本文将以青海西宁市回族为例,主要论述回族婚俗所具备的功能。凡事都有两面性,所以回族婚俗既具备正向功能,也有消极的一面。

(一)青海城市回族婚俗的正向功能

1.传承功能

1)宗教文化传承。青海西宁城市回族婚俗具有很强的宗教性,从前文中伊斯兰教对青海城市回族婚姻的影响中可以看到,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影响颇深。而回族这个群体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来传承伊斯兰文化,这不仅仅表现在婚姻这一方面,在回族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体现。青海城市回族婚姻的所有传统和礼节是一辈一辈流传下来的,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改变,相反现在的人们更加注重婚姻中的礼节。回族婚俗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承接着回族的行为和思想规范,回族婚俗通过在青海地区的世代沿袭,带动着这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通过世代传承,使得伊斯兰文化在回族这个群体中始终具有相对稳定性。

2)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回族婚俗是宗教文化和中华文化碰撞融合的产物,因此在回族发展过程中除了弘扬宗教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也在无形中流传。例如,在青海西宁城市回族结婚过程中,除了必备的宗教仪式,也容纳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国传统婚姻仪式中的“六礼”对回族婚姻有很大的影响,例如纳采就相当于青海回族“送问包”,是请媒人提亲征求女方同意议婚;古时纳吉和青海地区的“送茶包”一样,都是订婚的意思;纳征等同于送彩礼;请期也就是商定结婚日期;亲迎说结婚当天必须由新郎亲自去迎娶新娘。传统的六礼和青海城市回族正式结婚前的仪式大致是相同的,可见在回族发展进程中不仅有宗教文化的影响,还容纳了中华传统文化,二者相互融合、相辅相成。文化是一个民族最重要的特征,一个民族在发展的同时本民族文化也必然受到弘扬和辐射,回族是将伊斯兰教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共同传承发展。

2.凝聚功能

1)民族认同感增强。回族发展至今一直都保留着自身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民族文化,回族民俗从形成开始规范制约着本民族成员的思想行为,同时培养了回族在民族文化、民族信仰、民族意识等方面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自尊心。这些都映射在回族衣食住行、生产生活、婚丧嫁娶等日常生活中。民族文化信仰的源远流长会增强一个民族的心理认同感,只有在获得文化认同感时,才会有民族间情感上的共鸣,才会提高民族凝聚力,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

2)民族队伍壮大。回族婚姻实行的是内婚制,在择偶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在宗教教义中回族女子就应当嫁给穆斯林男子。如果回族女子与非穆斯林男子结婚,妻子对丈夫的顺从会使其失去自己的信仰,而且回族女子外嫁会使回族人口数量减少。男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回族青年男女要与一名非穆斯林结婚,那么对方必须要入教才会得到众人的认可。一直坚持“只娶进,不嫁出”的原则,坚持遵守回族婚俗,自己非但没有被同化,还以这样的方式在无形中壮大本民族人口。除了与本民族成员结婚,或者非穆斯林入教的形式联姻,回族还可以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通婚,以族外通婚的形式加强这几个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壮大本民族的人口和队伍。

3.规范功能

1)回族婚俗中的权利义务。在伊斯兰教法中婚姻是神圣的,婚后要注重家庭和睦以及夫妻关系和谐,以《古兰经》为根本,遵守其中关于夫妻双方义务的规定。在回族婚姻中规定丈夫要主动承担抚养妻儿的责任,善待体贴自己的妻子。妻子则要做到贤良淑德,服从自己的丈夫,养育儿女,照顾好家内事。夫妻间不仅仅要互敬互爱还要求他们赡养老人、善待亲人、救济穷人等等。二人在相处中互相理解,生活中时刻提醒对方纪念真主,谨遵教法的教诲,不做不合教法的事情。在青海的城市回族中,他们都会认为只有做到这些才会得到真主的喜悦,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

2)回族婚俗中的伦理禁忌。在《古兰经》中不仅明确着夫妻间应尽的义务,还记载着犯错后的惩罚手段,约束着个人的行为,伊斯兰教法提出的权利义务成为回族群众的生活模式和标准。在伊斯兰教中关于择偶方面明令禁止乱伦行为,禁止有血缘关系以及近亲关系的男女通婚。在《古兰经》中讲到这种行为是恶劣并令人厌恶的,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提倡夫妻间正常的性行为,互相忠诚,严厉禁止婚前婚外性行为。教法中规定奸夫淫妇应各打一百鞭,且世人不得同情他们,通过这种形式来教化当事人、警告他人。禁止重婚,严禁娶有丈夫的妇女。遏制这种违法行为,防止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夫妻和睦,维护社会稳定。这些禁令与我国《婚姻法》有很多相似之处。

(二)青海回族婚俗的负面功能

1.封建传统思想

1)包办婚姻。在封建社会时期婚姻都是无法自主选择的,在回族婚俗中明确表明了婚姻需要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包办婚姻才变得名正言顺,尤其是对于女性而言。子女私自与他人订婚,没有征求监护人的许可,这样的婚约是无效的,很少有因自由恋爱而结婚的。在青海西宁地区20世纪八十年代的回族少女婚姻都由父母做主,只知道自己已经许了婆家,但并没有见过自己未来的丈夫,只有在新婚当天才见第一次。可见当时人们思想的守旧,包办婚姻就是那个年代封建迂腐的产物。伴随着社会的开放与进步,这种思想正在逐步改变,不再是完全包办,更多的是听取当事人的想法,尊重他们自身的意愿,不再把父母的想法强加在儿女身上。而且有越来越多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己选择另一半,自己追求想要的生活。

2)男尊女卑思想。由于受了封建传统礼教的影响,青海西宁地区的回族中不乏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而且这种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家中男子认为女子就应该安分待在家中照顾儿女和老人,做好一个女人的分内事,而且丈夫在家中一般是不会做家务的。虽然在教法中规定丈夫要善待体贴自己的妻子,但是很多人并没有做到,男人都把自己摆在很高的位置上,甚至有时他们不满意妻子的做法还会用暴力解决问题。在访谈中一些老人表示,在他们那个年代女子真的是足不出户,连出自己家门都会被人说闲话,这也是受封建礼教的毒害。民族地区社会在不断进步,思想也在改变,女子不再是待在家中看孩子,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工作,而且在婚姻中夫妻真正做到了相敬如宾、相互体谅。虽然男尊女卑的思想并没有全部清除,但在这个时代婚姻的幸福感较之以前有了很显著的提升。

2.青海城市回族婚俗对回族年轻男女的影响

1)男女婚龄过小。回族婚姻中提倡早婚,在19世纪八十年代一直认为男孩到12岁,女孩到9岁就已经发育成熟,达到了成婚的年龄。因此在早期回族中早婚十分普遍,而且有些并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有些结婚年龄较小无法领结婚证,他们就先举行宗教仪式成为被宗教教法所认可的夫妻,等到了国家法律规定的适婚年龄再领证。随着本民族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宗教文化的开放和进步,一般回族青年的结婚年龄都有所提高。现在青海西宁的城市回族中大多是在20岁以后才商量婚嫁,当然也有一些辍学的青年男女可能刚满18就结婚,依然属于早婚。城市中大抵如此,在青海农村中女孩在16岁左右就已经结婚。由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水平落后,才会有这种现象,而且一时之间还无法改变这种现象。

2)文化教育水平低下。在青海西宁城市回族婚姻中由于普遍婚龄过小,所以受教育水平并不高。在这样一个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内地相比较为落后,对文化教育也不重视。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一个家庭没有让孩子追求更高等的教育,更多的是选择辍学,进入社会生活,进入婚姻生活。父母受教育水平不高也会影响下一代的发展,不仅仅是文化水平,还包括思想意识、人生追求等各个方面。随着国家对民族地区教育政策的优化调整,民族地区逐渐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家庭努力培养孩子去接受高等教育。但是当下的青海西宁地区还有一个现象,以前认为上完高中就可以了,然而内地的孩子已经接受了大学的熏陶洗礼。现在普遍都是大学毕业就满足于现状,而一二线城市的孩子都读研读博追求更高的层次,这也是民族地区一直处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3.青海城市回族婚俗的社会压力过大

1)聘礼负担过重。回族婚姻成立的一个条件就是男方要给女方聘礼,至于给多少完全取决于男方经济条件,不超出他所能接受的范围。在青海西宁城市的回族聘礼已然成为有些家庭的负担,从原来的几千块钱涨到现在的几十万元。有时青年男子到了婚娶年龄,由于经济条件受限没有能力娶到妻子,有些家庭为了给女方聘礼不得不债台高筑。男方在婚姻中有了负担,更多的是因为现在城市人群的攀比心理,别家女子结婚给了多少彩礼,自家就要和他们一样或者要的比别人更多,这使得社会压力加剧。

2)结婚程序繁琐。与青海地区汉族婚礼相比,回族婚礼过程显得更为繁琐。正式结婚前提亲、订婚、送彩礼等礼数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婚礼持续时间较长,据了解现在有一部分回族青年认为回族婚俗中结婚仪式太过繁琐,想要简洁的婚礼,而另一部分则依然站在传统婚礼这一边。被采访的老人表示青海西宁回族结婚过程确实很繁琐,而且现在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人们更加重视各种礼数,虽然这个过程很长很繁琐,但是应该保持并传承下去,这是本民族的婚姻文化,也是青海回族地区的一大特色。

综上所述,回族婚俗在流传发展过程中,既包含了积极的一面,又有一些应该被舍弃、优化。在回族婚俗的积极功能中,文化的传承可以通过多种办法,而以实体婚姻传承是一种永不衰落的方法,毕竟婚姻是人生的一部分。因为有了婚姻,也就有了人口的壮大和民族的凝聚。回族婚姻受伊斯兰教教法的制约,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及思想意识,引导信教者努力行善、积极向上,同时也促进了民族的团结以及社会的稳定。积极向上的功能正是民族及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而一些消极因素就理应调和改进。


三、青海城市回族婚俗功能之反思


通过分析青海城市回族婚俗的功能作用,我们应该扬其美俗而革除陋习。其目的是让青海城市回族的婚俗能够得到长久的传承与发展,为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增光添彩。

(一)追求稳定的社会秩序,积极适应社会变迁

回族婚俗的各种功能不仅仅是规范本民族的思想行为,更重要的是创造稳定的社会秩序。教法中提倡有条件就结婚,禁止绝欲、禁止不婚,《古兰经》和《圣训》中也多次阐明成年男女结婚的重要性。婚姻能够有效地解决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一个家庭的组建有利于民族人口的壮大,避免民族的衰落。有效减少空巢老人的存在,婚姻能够确保夫妻赡养双方父母,促进家庭和睦。针对回族婚姻中对于离婚问题,教义教导人们对待婚姻要谨慎,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现行的回族婚姻中一般不允许离婚,对孩子及家人都存在负面的影响,但是如果真的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可离婚。

青海城市回族婚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国家《婚姻法》的重要性。寻求一个能够与《婚姻法》不相抵牾的方法,共同发挥积极作用,既延续少数民族婚俗的持久生命力,又保证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共同确保家庭的稳定,家庭的幸福美满整个社会才能得到长治久安,更长远的讲维护的是我国民族地区的稳定统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回族婚俗逐渐呈现出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只有充分发挥优良习俗,摒除陋习,解放思想,转变封建传统观念,积极努力适应目前发展变化的社会,才能更好地保持良风美俗。这不仅有利于回族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还有利于民族事业的发达兴旺,有益于加强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

(二)积极发挥宗教的道德功能

宗教对回族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它作为回族的基本生活准则,时时刻刻都在精神和行为上提醒着他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善以及什么是恶。在回族婚姻中,宗教依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要求每个回族青年必须结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指导人们婚后应该如何与丈夫妻子、儿女以及父母相处。婚姻的缔结也要有宗教仪式感,以此来提醒新人要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而且在宗教教法中禁止婚姻中不该有的行为,违犯者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且受到众人的唾弃,在后世也会受到真主的责罚,用这种方法来制约个人行为,警告和引导他们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

宗教信仰在青海回族中根深蒂固,甚至认为只有在宗教信仰的规范制约下婚姻生活才会完满、离婚率会减少、个人道德素质会提升、社会才会更加安宁稳定。可见,宗教的道德功能在回族婚俗中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

(三)革除陋习,消除不良习俗影响

首先回族婚俗展现的不仅仅是宗教文化还有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所以即使青海城市回族结婚过程显得很繁琐,但还需保护和传承,因为这是我国所特有的民族文化,不能让民族文化逐渐消亡,应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回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之所以能够保持本民族兴旺,最大的一个原因是他们注重本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因为对本民族的热爱,所以也会用同样的心去对待其他民族,加强与其他民族交流交往,促进国家和谐稳定。另外回族婚姻中夫妻间的义务应该得到发扬,使得婚姻家庭美满,不破坏他人生活,把自己的生活过到最好。

不好的东西就应该被剔除,例如婚姻的包办。在新时代就应该听取年轻人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拒绝家庭生活中的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思想,拒绝早婚,要做到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性应有的权利。严厉杜绝在婚姻中攀比的行为,拒绝天价彩礼。这种攀比不仅仅是彩礼上的攀比,送嫁妆也在无形中攀比,对于应该被去除的东西就要学会拒绝,而不是不分好坏一味跟风,没有主见。为了消除不良婚俗的影响,应当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发展经济,提高生活质量,努力消除宗教教派对于婚配的限制,扩大婚姻择偶范围,努力废除攀比浪费等陋习,积极发扬优良文化。

回族婚俗已经是回族群众固定的行为模式,也是人们心灵上的一种保护和寄托。但是在研究青海西宁城市回族婚俗功能的过程中发现,它既有它的优点,也有应该被更改的陋习。对于积极向上的,有利于家庭幸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行为方式,我们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弘扬、去传承,继承是尊重传统,尊重历史。回族婚姻文化的民族性是本民族繁荣发展的根基,只有保留自己的民族性,才有可能长期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同发展。但是对于一些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行为,就应该予以调试,保障国家法律的权威,摒弃落后不科学的封建传统思想。

只有正视回族婚俗的功能,认识到回族婚俗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反思其中的不足,民族地区才能得到快速的发展,包括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视等等。让回族婚俗成为本民族标识,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始终强调爱国主义、维护国家统一,努力去呈现多元化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维护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加强民族道德修养、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长春:长春出版社,2014.

[3]马福成.门源金色的记忆[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4]苏贤梅.回族婚俗小记[J].中国土族,2019(3).

[5]周传斌,马东平.回族婚俗文化论[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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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银梅.多元化时期回族习惯法的价值功能与发挥[J].西部法学评论,2008(5).


注释: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长春:长春出版社,2014,202.

2.问包:男方询问女孩是否同意这门婚事。

3.茶包:男方征求女方家中老人的同意。

4.综婚:结婚前一两天女方宴请家中宾客,告知明后天女孩要出嫁的消息。

5.尼卡哈(阿拉伯音译):本意是契约、约定。在穆斯林中代表男女双方缔结婚约。

6.拆篷:以前回族都是在自己家中搭帐篷待客,所以待完客需要拆掉帐篷所以叫拆篷,这一天男方要宴请女方家的男客。


高雅楠.浅析青海城市回族婚姻民俗的功能[J].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20,31(01):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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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青海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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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方:青海

专业分类:文化

国际刊号:1005-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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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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